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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直属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直属分局发布时间: 2022-09-08责任编辑:查武强


目录

一、直属分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情况                       

二、直属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直属分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直属分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直属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直属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直属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直属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直属分局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直属分局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决算公开附表

五、绩效自评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直属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一、直属分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荆州市长江河河道管理局直属分局是长江堤防及其对应长江河道沙市区及荆州开发区段的专管机构,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垂直管理,负责20公里的沙市区和荆州开发区境内荆江大堤及柳林洲围堤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长江干流上的堤防工程管理和防汛、岁修任务以及河道保护、滩地、岸线等的管理工作,负责沙市区和开发区境内长江河道上的水行政管理和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堤防、护岸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生物隐患的普查、防治及处理;负责护堤护岸林的更新造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抚育、林间翻耕、采伐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查、监督、检查河道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水工结构进行日常检查、养护,运行操作;负责对河道、堤防及两岸的滩地、自然资源及堤防禁脚的管理,充分发挥所建堤防工程的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对河道堤防进行监督、检查,对河道违章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查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护堤防及其管理设施安全运用。

(二)机构情况

2021年分局共有基层单位7个:城区段、盐卡段、柳林段、水政监察大队、沙市长江河道经济开发服务中心、长河工程公司、荆堤广告工程公司;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工科、工程管理科、工程科、防洪科、计财科、审计科、水经办、老干科。

2021年末现有在职人员54人,离退休人员52人,长期聘用人员23人,单位负担的遗属人员3人。

二、直属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直属分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收入合计177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万元,占71.87%;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占2.8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0.37万元,占19.71%;其他收入99.87万元,占5.6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使用上年结转287.46万元。

2021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幅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2万元,减幅0.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58.49万元,增幅20.04%;其他收入减少99.49万元,减幅49.90%

(二)直属分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支出合计1813.02万元。

按支出项目分类,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1228.64万元,占67.77%;

2、项目支出371.58万元,占20.5%;

3、经营支出212.8万元,占11.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8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2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5.0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2、农林水事务(类)1721.02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94.93%,主要用于所辖堤段河道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具体是:

(1)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59.5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堤顶、堤坡维修、平台、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生物隐患防治,管理房屋整修,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岸工程养护维修,通信设施维护,水政监察,安全生产等。

(2)水利(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1349.4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水利(款)防汛(项)1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防汛砂石料仓整治、防汛值班、水雨情报汛和整险工程项目等。

2021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202.75万元,减少10.06%。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1.2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1.9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2.05万元,经营支出增加38.63万元。  

(三)直属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1246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2万元,系人员经费指标调整;项目支出102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直属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级财政经费)总额为3.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实际公务用车3辆。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公务支出和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与年初预算3.89万元比,总额3.89万元,无突破。

(五)直属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83.62万元,其中:办公费17.82万元、水费1.49万元、电费5.55万元、邮电费14.23万元、差旅费2.76万元、维修(护)费2.69万元、租赁费1.38万元、培训费6.47万元、公务接待费4.04万元、劳务费49.57万元、委托业务费4.07万元、工会经费20.93万元、福利费18.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38万元,降低15.38%。主要原因是:1、2021年因荆州城区新冠疫情职工下沉社区服务,机关运行支出相应有所减少约5万元;2、响应号召切实压缩支出,其中精简了维修开支17.31万元、公务接待及其他开支约10万元。

(六)2021年直属分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95万元。授予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直属分局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公务用车;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八)直属分局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98%,其中: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90万元、防汛项目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堤防设施及日常养护管理,确保了直属分局辖区范围内安全度汛。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做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区域性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水利力量。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通过维护养护保证了辖区内堤防主体工程完好,崩岸险情得到及时处置,堤防附属设备故障率降低,保障了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经济效益,堤防牢固,长江安澜,将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增强投资安全性与可靠性,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安心设厂生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生态效益,栽种防护林带和草皮形成沿江绿色风光带,有效改善了居住环境;避免了洪水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维持了生态平衡。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对于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如由于实际工作时的不可预见性,单位在实际运转过程中,会有一些突发事情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业务性项目支出预算不精细。(2)项目验收考核把关不够严。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足,考核验收人员对标准尺度的把握有待提高。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1)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省财政厅预算编报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绩效目标设置应依据行业规划和部门职责全面反映,绩效指标应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形成清晰,可衡量的具体指标,以便全面反映部门成本控制,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状况。(2)应积极向省财政主管部门反映预算批复滞后于项目实施时间的问题,针对日常性维护项目,工作量及资金量各年度使用较为均衡,为保证规范动作及管理,向上级部门争取将此类工作的招投标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以利于项目的规范管理。(3)规范项目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招标;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实施,并做好项目痕迹管理工作;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相关文件、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申报材料、评审资料、统计资料、日常监管图文材料、会议纪要、支付凭据等统一保管并存档。(4)按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五、绩效自评

(一)直属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二)直属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三)直属分局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四)直属分局2021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自评表

(五)直属分局2021年度防汛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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