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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荆州分局发布时间: 2022-09-08责任编辑:李英华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一、荆州分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编制情况

二、荆州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荆州分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荆州分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荆州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荆州分局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荆州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荆州分局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荆州分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决算公开附表

 

一、荆州分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前身为荆州市荆州区长江河道管理总段(成立于1995年3月28日)。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7个二级单位。主要负责荆州区境内荆江大堤、荆南长江干堤、涴市扩大分洪区隔堤共计73.633公里的堤防和6座涵闸的建设、管理任务。兼顾荆州区境内虎西支堤等共计74.364公里支民堤的防洪调度,同时担负整个荆江大堤、洪监长江干堤、荆南长江干堤(弥市镇境内)、涴里隔堤(弥市镇境内)共计444.133公里堤防的白蚁普查和防治工作。负责荆州区防汛物资的保管和荆州区长江防汛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有各类防护林面积0.75万亩,林木近20.95万株,木材蓄积量2.9万m³。

1、贯彻执行上级长江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持防汛期间长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荆州区长江堤防防洪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灾情,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堤防工程实施防汛抢险指挥调度,同时为当地政府的防汛抢险当好技术参谋,确保防汛调度通讯联络,储备保管使用好防汛物资。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关于堤防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所辖长江河道堤防工程整治的规划、勘察、设计和实施;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管理、质量控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财务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保管;负责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项目审计。

3、负责堤防、护岸工程、涵闸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生物隐患的普查、防治;负责护堤护岸林的更新造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抚育、林间翻耕、采伐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查、监督、检查河道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涵闸的启闭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和水工结构进行日常检查、养护理及运行操作;负责对所辖河道、堤防及两岸的滩地、沙洲、自然资源及堤防禁脚的管理,充分发挥所建堤防工程的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对河道违章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查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护堤防、涵闸及其管理设施安全运用。

5、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作和各类组织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工会工作;负责通信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6、承担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和荆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水管事业单位。下辖弥市管理段、御路口管理段、李埠管理段、万城管理段、枣林岗管理段、荆江大堤灭蚁工程队、物资站7个二级单位。分局内设办公室、防洪科、纪检、管理科、工程科、政工科、财器科、水政监察大队、工会、通迅科、老干科、审计科、团支部、水利经济科14个职能科室。

截至2021年12月,实有在职职工101人,退休人员107人。


二、荆州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荆州分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收入合计312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8.15万元,占80.56%;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占1.59%;经营收入12.04万元,占0.38%;其他收入545.73万元,占17.47%。

(二)荆州分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支出3081.12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包括:1、基本支出2411.69万元,占78.27%;2、项目支出669.04万元,占21.72%;3、经营支出0.39万元,占0.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8.15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43.15万元,项目支出175.00万元。

2021年决算收入数较2021年度预算收入2768.00万元增加357.92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2.93%,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2.93%。主要原因:本年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争取马羊洲堤顶道路维修项目及荆江水文化馆建设等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2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7.63%,主要用于荆州分局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2889.12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93.77%,主要用于河道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具体是:

(1)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653.4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堤顶、堤坡维修、平台、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生物隐患防治,管理房屋整修,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岸工程、水闸工程养护维修,通信设施维护,水政监察,安全生产等。

(2)水利(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2220.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水利(款)防汛(项)15.62万元,主要用于荆州区长江防汛指挥部防汛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防汛值班、水雨情报汛、防汛会议、防汛器材维护、防汛抢险支出等。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级财政项目经费)总额为0.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分局机关公务用车2辆。

2021年荆州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公务支出和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压缩,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0.85万元。

(四)2021年荆州分局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荆州分局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为343.15万元,其中:办公费20.07万元、印刷费0.74万元、手续费1.24万元、水费2.66万元、电费10.31万元、邮电费2.46万元、差旅费4.01万元、维修(护)费40.06万元、培训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44万元、劳务费96.15万元、委托业务费6.68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福利费83.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4万元。

(五)荆州分局2021年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决算数为17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万元。                      

(六)2021年荆州分局固定资产年末数(原值)为1915.80万元,其中:房屋671.72万元,车辆72.13万元,其它固定资产1171.95万元。2021年荆州分局汽车占有使用数为5台,其中,机关公务用车2台。

(七)荆州分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荆州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分别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和防汛项目,资金66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项目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万元,执行数为653.43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数量指标,堤防及管护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为100%;;二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93%以上。

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12万元,执行数15.62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质量指标,分局管辖防洪闸损毁数量为0座;二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洪涝和旱灾造成的死亡人数≤0人。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项目支出预算不精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对于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资金的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本部门已经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加强项目管理。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本部门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为: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并进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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