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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局财器科发布时间: 2022-09-08责任编辑:夏庆


目录

一、河道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编制情况

(三)决算编报范围

二、河道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河道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河道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河道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河道局机关2021年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河道局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河道局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决算公开附表

五、绩效自评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一、河道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持防汛期间长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荆州市长江堤防防洪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灾情,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堤防工程实施防汛抢险指挥调度,同时为当地政府的防汛抢险当好技术参谋,保证防汛调度通讯联络,储备保管使用好防汛物资。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堤防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所辖长江河道堤防工程整治的规划、勘察、设计和实施工程建设,组织荆江大堤、洪湖监利长江干堤、荆南长江干堤、南线大堤、荆南四河堤防、松滋江堤、后三峡荆州段河道整治工程和省基建项目的实施;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四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管理、质量控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堤防工程建设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财务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保管;负责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审计部门搞好项目审计。

3、负责堤防、护岸工程、涵闸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生物隐患的普查、防治及处理;负责护堤护岸林的更新造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抚育、林间翻耕、采伐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查、监督、检查河道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涵闸的启闭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和水工结构进行日常检查、养护,运行操作;负责对河道、堤防及两岸的滩地、沙洲、自然资源及堤防禁脚的管理,充分发挥所建堤防工程的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对河道堤防进行监督、检查,对河道违章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查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护堤防、涵闸及其管理设施安全运用。

5、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作和各类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通信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6、承担省水利厅和荆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2021年底市河道局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358人,离休干部3人,退休职工1425人,另有单位负担遗属155人。

市河道局机关有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工程技术科、工程管理科、支民堤科、防洪科、财务器材科、纪委、工会、宣传科、行政科、审计科、团委、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等。局属预算单位有16个事业单位,包括: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直属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江陵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松滋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荆江分洪工程南北闸管理处南闸管理所、荆江分洪工程南北闸管理处北闸管理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通信总站、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测量队、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防汛物资储备中心、荆州市长江工程开发管理处、荆州市长江船舶疏浚总队、湖北省荆江防汛机动抢险队。

(三)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河道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7个。按单位预算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市河道局机关本级;二级预算单位16个。


二、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河道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收入合计4201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07.64万元,占78.80%;上级补助收入733.00万元,占1.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4.81万元,占1.44%;其他收入4096.37万元,占9.7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2720.24万元,使用上年结转754.36万元。

2021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306.86万元,增幅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3.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286.1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843.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从地方财政转拨重大灾害防汛费近1000万;二是对附属单位拨款733万元。

(二)市河道局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支出合计40260.61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包括:1、基本支出31273.53万元,占77.68%;2、项目支出7658.68万元,占19.02%;3、经营支出595.40万元,占1.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07.6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9680.78万元,项目支出3426.86万元。

2021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增加163.81万元,增幅0.41%。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003.1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781.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5.60万元,经营支出减少122.27万元。主要原因:1.因工资奖励改革调整,部分奖励暂停发放,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公用经费增加是由于公安分局本年度支付上年撰写《长堤巍巍》的出版费、版权费等各项费用以及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全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财务审计、因2019年、2020年汛期,石首市北门口、工业码头发生崩岸险情,石首市政府委托石首分局对突发崩岸险情实施应急抢护,工程款由当地财政预垫支,不足部分动用事业基金、洪湖分局为了达到国家级水利管理单位复核的要求,对相应的办公设施进行了必要的维修,维修费比上年增加,江陵分局因2020年初疫情导致21年职工餐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对分段进行了维修改造、新增了资产审计,代理记账,财务咨询,档案整理服务费,劳务派遣管理费以及机关维修相关的预算编制,审计等委托业务费用;三是因今年长江流域无特大汛情,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四是经营活动减少,导致经营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63.66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5.87%,主要用于市河道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0.05万元,主要用于市河道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01万元,主要用于市河道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37896.95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94.13%,主要用于全市河道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具体是:

(1)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6318.3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堤顶、堤坡维修、平台、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生物隐患防治,管理房屋整修,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岸工程、水闸工程养护维修,通信设施维护,水政监察,安全生产,河势监测等。

(2)水利(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2998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水利(款)防汛(项)1595.3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防汛通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雨情报汛、防汛会议等。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9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42万元(人员经费25722.90万元,公用经费4362.52万元),项目支出3410.92万元;决算数为3310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0.78万元(人员经费25636.04万元,公用经费4044.74万元),项目支出3426.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短预算388.70万元,主要原因:石首分局压减经费200余万,机关压减经费70万。

(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级财政经费)总额为39.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40次,接待人数约为1639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6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实际公务用车35辆。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公务支出和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与年初预算86.08万元比,总额减少46.89万元,压缩54.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支34.38万元,缩减70.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支7.91万元,缩减24.14%。

(四)2021年市河道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1.2021年度市局机关运行经费为361.60万元,其中:办公费20.19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3.44万元、邮电费5.05万元、取暖费0.53万元、物业管理费26.61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修(护)费35.71万元、会议费1.70万元、培训费19.85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劳务费2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8.00万元、工会经费39.29万元、福利费2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6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4万元,降低8.4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

2.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21万元(含项目),全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零,2021年局机关公务用车占有使用数为1台; 2021年局机关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5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8次,接待约为300人次。

与年初预算相比,局机关“三公经费”总额减少37.69万元,压缩近90.93%,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9.70万元,压缩近92.09%;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3.39万元,压缩近73.70%,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局机关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另一方面是我局承担了较繁重的基本建设任务,部分“三公经费”按规定在建管费中列支。

与上年支出相比,局机关“三公经费”总额增加1.16万元,增幅44.81%,原因是支付上年公务车维修费1万余元。

(五)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7.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87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9.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82%。

(六)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台,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其他用车28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42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3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2021年全年预算数为8688.31万元,执行数为7658.68万元,完成预算88.00%。与2020年度绩效自评资金7884.29万元相比,增加了804.02万元,项目资金变化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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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通过维护保养,保证了辖区内堤防主体工程完好,崩岸险情得到及时处置,堤防附属设备故障率降低;通过职责履行,保障了堤防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发生设计标准内洪水,区域内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会受严重影响。二是经济效益,堤防牢固,长江安澜,将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增强投资安全性与可靠性,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安心设厂生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生态效益,在实施护坡、吹填工程时结合灭螺减少血吸虫病发生,改善了生态环境;栽种防护林带和草皮形成沿江绿色风光带,有效改善了居住环境;避免了洪水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维持了生态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①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省财政厅预算编报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绩效目标设置应依据行业规划和部门职责全面反映,绩效指标应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形成清晰,可衡量的具体指标,以便全面反映部门成本控制,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状况。②应积极向省财政主管部门反映预算批复滞后于项目实施时间的问题,针对日常性维护项目,工作量及资金量各年度使用较为均衡,为保证规范动作及管理,向上级部门争取将此类工作的招投标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以利于项目的规范管理。③规范项目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招标;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实施,并做好项目痕迹管理工作;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相关文件、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申报材料、评审资料、统计资料、日常监管图文材料、会议纪要、支付凭据等统一保管并存档。④按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绩效自评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防汛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水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2021年度部门整体评价

(五)2021年度防汛项目自评表

(六)2021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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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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