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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石首分局发布时间: 2023-03-06责任编辑:王镭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以下简称“石首分局”)对石首境内90.3公里的长江干流和87.32公里的长江干堤实施建设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23年底,石首分局在职人员159人,另有单位负担遗属16人。

石首分局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器科、工程技术科、工程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水利经济科、审计科、通讯科、会计核算科、老干科11个职能科室,下辖绣林段、调关段、东升段、桃花山段、滩岸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6个管理单位,以及长江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南宾馆、长江经济开发中心3个自主经营单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石首分局收入预算总计3844.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3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181.73万元。收入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74%。

2.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石首分局支出预算总计3844.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4%。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标准有所上升。其中:基本支出3375.35万元,占总支出的87.79%,比上年增加4.3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69.38万元,占总支出的12.21%,比上年增加4.08%,增加的原因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较上年增加了部分财政资金拨款预算。

2023年石首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石首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5万元,减幅为10.22%。主要原因: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了71.6%,培训费较上年减少5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资本性支出1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4万元,与去年一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事项明细对比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4.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我局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2.46万元。其中:

(1)服务类: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维修(护)费399.36万元;

(2)货物类:资本性支出13.1万元,包括计算机设备10.4万元,打印设备2.7万元。

我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已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意向公开。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固定资产为2011.55万元,其中:房屋1536.47万元,车辆110.8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石首分局2023年项目有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两项,共计469.38万元。防汛抗旱专项经费2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449.38万元。

(一)防汛抗旱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途是防汛砂石仓维修(护),保持护岸工程的完整性,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年度绩效目标为:①省管一、二级堤防溃堤0处;②编制、修订、审批调度运行方案1套;③水旱灾害防御督察组、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200人次;④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

(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449.38万元,主要用途是堤顶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平台维修养护、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生物隐患防治、管理房屋整修、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岸工程养护维修。

年度绩效目标为:①因汛水闸工程损毁0座;②因汛堤防工程溃堤0处;③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④因汛工程造成死亡0人;⑤堤防维修养护完成率100%;⑥涵闸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100%;⑦机电设施及专用设备故障率小于2%。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公开表2023_荆长局石首分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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