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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 洪湖分局发布时间: 2023-03-06责任编辑:徐光亚


一、基本情况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止2022年底,我局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职工145人,退休人员120人,长期临时工18人,单位负担的遗属11人。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工程技术科、工程管理科、财器科、防洪科、通信科、审计科、老干科、水利经济办公室、水政大队、行政科、创建办等17个职能科室。依章程设有工会和纪检室。下设新滩、燕窝、龙口、老湾、乌林、城区、螺山等7个基层管理段,1个直属单位洪湖市长江河道管理服务中心,1个自主经营单位湖北华禹工程有限公司。


二、主要职责

负责洪湖124公里长江河道、135.55公里长江干堤的维护运行与管理;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非水工建设项目立项审查、上报和下批;负责管理范围内水政监察与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主汛期洪湖长江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涵闸的养护维修、控制运用和安全管理;负责流域内堤防建设、河道整治及防汛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洪湖分局收入预算总计3,90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4万元,同比增加3.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7万元,同比增加12.53%;上年结转结余167.56万元,同比减少63.5%。本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洪湖分局本年支出预算3,904.56万元,比上年减少124.54万元,同比增加3.2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略有增加。其中:(1)基本支出3,529.56万元,同比增加6.02%,其中:人员支出3,177.31万元,公用支出352.2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略有增加。(2)项目支出375万元。同比下降16.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项目和防汛抗旱项目规模略有缩小。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洪湖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9.6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246.51万元;资本性支出13.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三公”经费支出事项明细对比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4.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洪湖分局2023年工作的需要,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55.84万元,较上年减少87.43万元,同比减少19.7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5.8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349.98万元。洪湖分局将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2023年各类采购均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预计采购时间为2023年3月以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洪湖分局固定资产2022年12月存量情况如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245.1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368.05平方米,土地面积 47,282.14平方米。单位机动车实有数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一)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预算资金36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堤防维修管护,维护堤防工程安全完整,确保堤防工程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绩效目标为:①因汛水闸工程损毁0座;②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③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④因汛工程造成死亡0人;⑤堤防维修养护完成率100%;⑥涵闸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100%。

(二)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预算资金1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持防汛通信畅通、汛令畅达,防汛器材完好,防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汛抗旱绩效目标为:①编制、修订、审批调度运行方案1套;②水旱灾害防御督察组、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200人次;③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


九、其他主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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