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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江防汛机动抢险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船队发布时间: 2023-03-06责任编辑:高郑莲


一、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省荆江防汛机动抢险队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防汛物资的储备及管理、防汛抢险抗旱排涝救灾,根据汛情险情、旱情涝情灾情需要,由荆州市长江防汛指挥部调动指挥,遇省内出现重大险情、灾情,由省防办调动指挥。具体承担湖北省防汛抢险抗旱、排涝及水上救生、水陆发电、物资调运等任务,同时还承担荆江分洪区的北闸启闭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荆江防汛机动抢险队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抢险队内设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机械大队。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末实有人员32人,退休人员36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824.4万元,比上年减少8.06万元,同比减少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万元,同比增加9.67%;动用上年结余中其他结余3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

(二)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824.4万元,比上年减少8.06万元,同比减少0.97%。其中:(1)基本支出805.8万元,同比增加9.05%。(2)项目支出18.6万元,同比减少80.1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汇缴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类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抢险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4万元,减少率为17.8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06万元,分项为办公费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8万元、福利费1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五、一般性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抢险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虽然单位人员有所增加,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队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3万元,同比增加455.56%。全部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抢险队国有资产2021年12月存量情况如下:占用办公楼面积为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2064平方米,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型车辆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队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年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维修(护)资金18.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 一、二、三类,保障防汛物资和设备储备所需环境,保障防汛物资和设备迅速出险。

项目绩效总目标:维护堤防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堤防防汛作用。

长期绩效目标: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因工程造成人员死亡0人,防汛设备维修12个,防汛设备正常运行率100%。

年度绩效目标:因工程造成人员死亡0人,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保持所辖物质库存准确率100%,维护资金执行率100%,防汛设备维修12个,防汛设备正常运行率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收支总表.xls

2收入总表.xls

3支出总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6基本支出.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9项目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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