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江分洪工程南闸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南闸管理所发布时间: 2023-03-06责任编辑:张晓琴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荆州市荆江分洪工程南北闸管理处南闸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负责荆江分洪工程节制闸的建设、养护和维修,汛期安全度汛,并执行上级调度方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荆州市荆江分洪工程南北闸管理处南闸管理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级别正科级,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数55人。实有公益一类事业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员30人。单位负担的遗属人员7人。
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工程科、财务器材科、综合经营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与保卫科合署办公)。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3年南闸管理所预算收入合计73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00万元,占总收入的91.31%;其他收入63.46万元,占总收入的8.6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
(二)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3年南闸管理所预算支出合计730.46万元,比上年增加1.59%。其中:基本支出545.4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5%;项目支出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6.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二是根据上级要求,职业年金预算数需填列2023年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导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压减项目支出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南闸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30万元,其中:办公费4.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劳务费17.00万元,其他交通费2.20万元,差旅费3.5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5.30万元,福利费6.66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6.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万元,资本性支出8.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南闸管理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无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所2023年工作的需要,我所采购计划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170.40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金额165.00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8.43万元。我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时间未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南闸管理所固定资产2022年12月存量情况如下:占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93.18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7811.92平方米,土地面积1406245.50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预算资金17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堤防维修管护,维护堤防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堤防防汛作用。
1、因汛水闸工程损毁数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0座,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2、因汛堤防工程溃堤处数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0处,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3、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0,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4、因汛工程造成死亡人数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0人,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5、堤防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100%,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行业标准。
6、涵闸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100%,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行业标准。
7、机电设施及专用设备故障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小于或等于5%,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行业标准。
8、保持所辖物资库存准确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100%,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9、维护资金执行率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100%,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行业标准。
(二)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预算资金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证汛令畅通,做好汛期后勤,利于防汛工作开展。保证防汛值班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1、省管一、二级堤防溃堤处数预计当年实现指标值0处,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2、编制、修订、审批调度运行方案等数量大于或等于1套,指标值确定依据为历史数据。
3、水旱灾害防御督察组、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人次大于或等于200人次,指标值确定依据为历史数据。
4、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计划目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部门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