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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局财器科发布时间: 2023-03-06责任编辑:张巧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持防汛期间长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荆州市长江堤防防洪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灾情,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堤防工程实施防汛抢险指挥调度,同时为当地政府的防汛抢险当好技术参谋,保证防汛调度通讯联络,储备保管使用好防汛物资。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堤防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所辖长江河道堤防工程整治的规划、勘察、设计和实施工程建设,组织荆江大堤、洪湖监利长江干堤、荆南长江干堤、南线大堤、荆南四河堤防、松滋江堤、后三峡荆州段河道整治工程和省基建项目的实施;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四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管理、质量控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堤防工程建设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对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财务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保管;负责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审计部门搞好项目审计。

3.负责堤防、护岸工程、涵闸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生物隐患的普查、防治及处理;负责护堤护岸林的更新造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抚育、林间翻耕、采伐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查、监督、检查河道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涵闸的启闭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和水工结构进行日常检查、养护理,运行操作;负责对河道、堤防及两岸的滩地、沙洲、自然资源及堤防禁脚的管理,充分发挥所建堤防工程的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对河道堤防进行监督、检查,对河道违章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查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护堤防、涵闸及其管理设施安全运用。

5.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作和各类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通信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6.承担省水利厅和荆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市河道局机关实有在职人员7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1人,另有单位负担遗属3人。

市河道局机关有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工程规划建设一科、工程管理科、工程规划建设二科、防洪科、财务器材科、纪委、工会、宣传科、安全科、审计科、团委、堤防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河道局机关收入总预算3152.56万元,比上年增加576.19万元,同比增长22.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2.56万元,同比增长12.4%;上年结转结余650万元同比增长85.71%。收入总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列支不可预见费较上年增加300万元。

(二)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河道局机关预算支出合计3152.56万元,比上年增加576.19万元,同比增长22.36%。其中:(1)基本支出2343.96万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人员支出1983.96万元,公用支出36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定额补助标准调增、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汇缴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类支出。

(2)项目支出808.6万元,同比增长72.41%。增长的主要原因: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列支不可预见费较上年增加300万元。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河道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同比减少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差旅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二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减少资产配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32.25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事项明细对比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4.6万元,与2022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与2022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4.公务接待费32.25万元,与2022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7.95万元,较上年减少75.23万元,同比减少56.49%。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7.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购置;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无装修工程。    

河道局机关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严格施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预计采购时间为2023年3月以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河道局机关固定资产2022年12月占用情况如下:占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92.59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836.87平方米。单位机动车实有数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预算资金24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堤防维修管护,维护堤防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堤防防汛作用。其中因汛水闸工程损毁数0座,因汛堤防工程溃堤处数0处,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因汛工程造成死亡人数0人,堤防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100%,涵闸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100%,几点设施及专用设备故障率不大于5%。

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预算资金68.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持防汛通信畅通、汛令畅达,防汛器材完好,防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其中省管一、二级堤防溃堤处数0处,编制、修订、审批调度运行方案等数量不少于1套,水旱灾害防御督察组、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导人次不少于200人次,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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