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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议事制度

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8-07-10责任编辑:admin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议事”制度的通知》(荆办文〔2012〕34号)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建立“职工议事”制度,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创建平安和谐单位,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化解单位各类矛盾,创新职工诉求渠道的基本形式。要把“职工议事”同单位的管理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创新,有力推进堤防建设、堤防管理、水利经济在实施“壮腰工程”过程中跨越发展。

二、明确主题,突出重点 职工议事要围绕单位经济发展和职工反映的合理诉求两大主题。议事项目为:1、生产经营类,如单位基建项目投资、堤防管理责任段划分与考评报酬、堤林的更新砍伐与承包管理养护、固定资产(资源)的招租等;2、环境保护类,如节能减排、机关绿化美化亮化等;3、岗位目标管理类,如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4、经济权益类,如工资奖金、社会保障(重点是养老保险和医保)、职称评定等;5、职工福利类,如休息休假、食堂餐饮、交通通讯、观光旅游等;6、水文化类,如思想教育、行为规范、文体活动、心理健康、兴趣协会等;7、劳动保护类,如女职工保护、生产生活环境、劳动安全、劳保用品等;8、民主管理类,如单位经费预决算制度、“三公”经费支出、职代会制度、规章制度、评先表模、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职工队伍稳定等;9、教育培训类,如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10、廉政建设类,如廉政制度、民主监督、公开公示制度等;11、其它类。根据单位实际,每次选择1—2个议题,做到议而有决,议而可行。

三、程序控制、规范运作 (一)议事组织。根据全局性工作需要或职工诉求,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职工议事”活动。“职工议事”活动由工会主席主持。局属各单位的“职工议事”活动,由基层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主持,也可由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参加议事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5人,人数较少的基层单位议事全体职工均可参加,参加议事的人员根据议事项目确定。各单位“职工议事”涉及重大事项的主要负责人要参加,一般事项的可指派2至3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议事规程。1、确定议事主题。根据调研情况、工作部署、职工诉求等,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组织议事。2、形成议案,分类办理。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对涉及某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整理成议案。然后,分门别类,凡涉及面广的事项,采取民主协商、集体决策的方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如只涉及某个方面的事项和极少数人的诉求,通过职工议事,能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所议事项的处理结果必须告知议事人。3、明确责任。所议事项都必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4、公示公开。对“职工议事”的议题、形成的意见、采取的措施、办理的结果,要通过橱窗和其他形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督办反馈。对“职工议事”的事项,要进行跟踪督办。各单位可由党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督办组,加强对议事的办理检查,及时督办落实,做好信息反馈。

四、加强领导,力求实效 (一)“职工议事”活动要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会主席是“职工议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争取党组织领导支持,具体组织和落实“职工议事”的各项活动。各单位工会要及时总结“职工议事”的经验,推进“职工议事”活动健康顺利进行。 (二)完善“职工议事”的建档建卡资料整理工作。对职工诉求要有接待议事备忘录,“职工议事”会议要有专用记录薄,所议事项或作出决议(决策)要设立公示栏,要及时将所有“职工议事”活动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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