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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8-07-10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集中学习研讨可扩大至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二、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局政工科根据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学习资料及学习情况的积累。

四、建立自学制度。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必须读完中央、省委、市委规定的必读书目。提倡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自学。

五、坚持集中研讨。在自学的基础上,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围绕一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每次确定l至2名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根据学习内容,准备书面发言稿,保证研讨质量。

六、严格学习考勤。中心学习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借故处理其他工作不能参加学习。确因公事不能参加学习的,提前按程序请假。

七、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应通过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作一次中心发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等。 2、思想建设。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3、组织建设。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 4、作风建设。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5、工作动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务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是涉及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主要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不定期通报、定期简报、文字告示等形式向群众公开相关内容。

第五条 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将长期的、程序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采用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等方式。

第六条 党务政务事项的公开时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按内容分别报请党委书记和分管负责人审定批准。 第八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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