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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8-07-10责任编辑:admin


1、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员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4、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以支部为单位,对支部内的每一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6、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7、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

8、民主评议党员与年度考核工作、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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