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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段责任制管理细则

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8-07-10责任编辑:admin


一、守堤职工应居住在防汛哨屋,月出勤不少于20天。

二、哨屋及设施管理。保持哨屋内外整洁,四周绿篱定期修剪养护。保护公里碑、百米桩、地名牌、险工牌、宣传架(牌)、防汛备料砂石仓等设施完好,防止人为盗损破坏。

三、堤防保洁。保持堤面、堤坡清洁,及时清除废砖瓦砾、花圈、牛粪、白色污染等堆弃物。牲畜不得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散放饲养,即不入防护林、不上堤面。堤面不得打场晒粮,堤肩不得有坑洼、积水。

四、林木管理。加强林木保护,防止人为盗伐破坏。搞好幼林紧杆培篼;做好病虫害观察和报告;监督林地套种户翻耕,避免林木损坏;林木修枝须经分段长同意,不得随意修枝,避免过度修枝;套种收割后应及时运走,林间及堤身范围不得堆放、焚烧作物茎杆。

五、安全管理。在汛期加强对护岸、滩岸、坦坡和安全区(距堤脚1000米范围)的管线、钻孔、水井等工程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日常巡堤,防止“八乱”违章。

六、学习、宣传水法规,提高沿堤群众自觉维护堤防安全的意识。

七、职工须服从上级检查考评,按目标管理和工作实绩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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