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政策规章 >

工作总结制度

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8-07-10责任编辑:admin


一、凡属局办公会议和局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都要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以便总结经验,以利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重大的工作项目要进行专项总结、评比,以利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三、凡属分局对各科室、管理段要求上报的总结汇报,各科室、管理段应按时上交,并留存归档。

四、结合单位实际,各科室、管理段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以前应将各部门上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及时上交局办公室,以便汇总。

五、局纪委、工会组织每年年终应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六、工作总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要详细总结工作中的优缺点,以便于以后工作。

七、凡是总结都要打印书面材料,并存入档案。


打印  |  收藏  |  关闭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