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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埠河段:水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 公安分局发布时间: 2023-08-25责任编辑:荣丽芳


(李昕)“罗老汉年纪大了,一身的病,也蛮遭业。如果他想办法赔偿损失,保证不再犯,我们还是要尽量向法庭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罚咧......”“对头!处罚不是目的,能够挽回损失,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更加重要。”8月18日,公安县一起盗伐林木案庭审前,作为“受害方”公安分局埠河管理段段长江鑫正在同当地村干部商量着。

当日,由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伐林木案,在埠河镇雷洲村开庭审理。审理查明:2022年12月,公安县埠河镇雷洲村村民罗某在未经林木权属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埠河段雷洲安全堤外围禁脚平台上两处国有意杨林木100余株出售获利,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悔过,该案将择期宣判。

罗某某的行为破坏了长江河道防护林建设,对堤防安全、岸线绿化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作为防护林的直接建设方和管理方,埠河段通过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后,果断启动水政执法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报案。在案件进入司法流程后,埠河段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展开联合执法,多方调查,促成了案件及时侦破,有力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堤防建设安全。

然而,随着案件办理的顺利推进,了解到本案被告罗某某详细情况后,埠河段执法人员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经公安县公安局查证:被告罗某年过八旬,丧偶多年,其子患脑膜炎卧病在床,自身罹患食道癌。经调查,其盗伐林木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治疗疾病所需,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埠河段执法人员开始行动。一方面,由于罗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他们多次主动上门取证,免去其来回奔波之苦,为罗某某配合调查提供就餐、出行等便利。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积极联系雷洲村干部群众、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搜集罗某某依法可适用减刑、缓刑乃至监外执行的证据。目前,据司法人员研判,罗某某有极大可能被判处监外执行,这也让埠河段执法人员感到一些宽慰。

法律无情人有情,罗某其行当罚,其情可悯。面对水政违法事件,水政执法人员既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又要保持执法温度,这也是建设文明堤防、和谐堤防的要求。下一步,埠河段将继续创新执法思路,从被动执法向主动普法转变,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延伸,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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