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荆州分局发布时间: 2024-03-19责任编辑:张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监督和检查。

2.制定荆州区境内荆江大堤、荆南长江干堤、涴里隔堤和6座涵闸的建设、管理规划和组织实施。

3.负责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码头、渡口、道路、跨河、穿堤、临河架桥及其它建筑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等涉河建设项目的初审、上报及监管,确保堤防安全。

4.主持汛期荆州区长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担整个荆江大堤、洪监长江干堤、荆南长江干堤(弥市镇境内)、涴里隔堤(弥市镇境内)共计444.133公里堤防的白蚁普查和防治工作。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7.做好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安排的相关重点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隶属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水管事业单位。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防洪科、纪检、管理科、工程科、政工科、财器科、水政监察大队、工会、审计科、堤防国有资产管理科、通讯科、老干科、安全科14个职能科室,下辖弥市管理段、御路口管理段、李埠管理段、万城管理段、枣林岗管理段、荆江大堤灭蚁工程队、物资站7个二级单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3318.8万元,比上年增加510.65万元,增加18.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54.4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785.0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结转结余增加150万元,公用经费结转结余增加210.26万元,剩余为项目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1.5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41万元,减少9.16%;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上年其他资金结余(转)797.21万元,比上年增加785.06万元,增加6461.4%。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3318.8万元,比上年增加510.65万元,增加18.1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加61.5%;农林水支出3553.8万元,比上年增加276.65万元,增加12.15%;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2.7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4年基本支出2684万元,比上年增加284万元,增加11.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0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6万元。

(2)2024年项目支出6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26.65万元,减少55.53%,主要原因是防汛项目增加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增加221.6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51.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21.74万元,减少59.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来源减少,本年度用单位资金编列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5.59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8.15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18.34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41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1.32万元,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391.38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350.06万元,减少89.44%,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堤防标准化创建管理实施方案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由本单位自行实施,不纳入采购招投标范围。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1.3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41.3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41.3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本单位占有房屋面积19874.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621.46平方米,其他11253.34平方米。公务用车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堤防管理岸线巡查电动车,共计4台。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五类,具体工作有:堤顶维修养护、堤坡养护维修、平台维修养护、管理设施维修养护、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坡(岸)工程养护维修、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等。2024年预算安排619.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00万元,单位资金419.8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堤防维修管护,维护堤防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堤防防汛作用;水政执法落实维护河道堤防安全、制止违法行为、加强管辖河道堤防的监管工作。

数量指标:因汛水闸工程损毁数0座;堤防维护养护任务完成率100%;涵闸维修养护任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因汛堤防工程溃堤处数0处;机电设施及专用设备故障率≤5%。

成本指标:保持所辖物资库存准确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因汛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率0;因汛工程造成死亡人数0人。

(二)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堤防、闸、坝等防洪工程的巡查防守,暴雨天气和洪水水情预报,蓄洪、泄洪、分洪、滞洪等防洪设施的调度运用,出现非常情况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发现险情后的紧急抢护和洪灾抢救等。2024年预算安排1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10万元,单位资金5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制订防汛预案,做好汛前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值班,保持防汛通信畅通,汛令通畅;保证防汛设施完好;汛期发现险情及时抢护;保证防汛各项工作开展等。

数量指标:防汛通讯设施器材维护完成率100%;培训人员人次40人次。

质量指标:防汛通讯设施器材维护完好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水雨情及时报送率100%。

成本指标:人均培训成本5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1.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12.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按单位)_[218007003]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xls



打印  |  收藏  |  关闭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