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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委出台二十条措施为基层减负

来源: 荆州新闻网发布时间: 2019-05-20责任编辑:高琼


近日,荆州市委印发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倡导求真务实学风,大力精简文件会议”“改进调查研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0条措施,确保“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措施》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跟踪督办,狠抓落地见效。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不提空洞新口号新思路,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指标、任务要求,一律取消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集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清理,优化压缩审批流程时限,在规定的办理时限上压缩30%以上。

针对“文山”问题,《措施》提出,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和各地各部门印发文件减少30-50%。凡已下发到县(市、区)的上级文件,没有要求配套发文的,一律不发文;要求配套发文的,在市级文件中一并明确相关政策和落实举措,不再要求下级配套发文。发扬“短实新”文风,市级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一般控制在8页以内,最多不超过10页。除市“四大家”和承办“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工作的工作机构可办1种简报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办简报。

针对“会海”问题,《措施》提出,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审批制度,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每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一般不超过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不超过3次;市直部门每年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不超过1次。市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一级,经批准开到乡一级的会议,县(市、区)不再另开会。提倡合并、套开会议,鼓励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2019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数量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到市里参加会议次数均减少30%以上。

针对改进调研工作,《措施》提出,坚持问题导向,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重复扎堆调研。坚持轻车简从,紧扣调研主题安排参加人员,不得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要求基层准备书面材料,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

针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措施》提出,2019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上年减少80%以上。不得将工作汇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留痕”情况视同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等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规范“责任状”签订,除市委、市政府保留的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直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个“一票否决”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清理规范基层挂牌、工作群、政务APP。

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措施》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要及时澄清证明;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调查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该使用的及时使用,该重用的大胆重用。关心基层干部成长,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地区和奋战在一线的干部,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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