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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疫情防控中积极服务群众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 荆州党建网发布时间: 2020-02-27责任编辑:李道芳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严格落实《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村(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积极服务群众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将严格管控作为首要任务。下沉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服从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的统一调配,主动到岗,主动认责,参加所属片区人员排查跟踪、环境整治消毒、出入口值守、物资运送等工作。

    2、将困难群众帮扶作为重点任务。下沉一线的党员干部要立足于解民忧、纾民困、聚民心,千方百计服务片区内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帮助身边群众解决严格管控期间购物、买药、就医以及水电煤气等实际问题,要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特别要注意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卫生医疗等一线工作的人员家属等困难群体。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工作对群众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3、严格落实责任片区包保责任制,对出现新增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责任片区,将逐级倒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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