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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分局拆除历史遗留房屋

来源: 江陵分局发布时间: 2020-06-18责任编辑:栗明


(商剑) 6月17日上午6时30分,位于荆江大堤桩号740+270处长江外滩上的一历史遗留房屋被挖掘机开始进行拆除,随着持续轰隆的机械作业声,179平方米的建筑物轰然坍塌,整个拆除工作进展顺利。

 此历史遗留房屋建于1989年,当时的用途为“水线房”,废弃后有两位老人在此居住。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长江岸线修复和河湖“清四乱”工作,由荆州开发区、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和江陵河道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启动拆迁工作,明确江陵分局作为拆迁工作主体,坚决拆除长江外滩历史遗留建筑,把长江大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在此居住的老人不愿意搬离,一度要求补偿。联合工作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江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志、副局长朱矩政五次上门与老人交心谈心,在多方劝说和政策宣传下,老人也逐步认识到长江大保护和长江防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开始拒绝搬迁要求补偿,到后来主动配合搬迁。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拆迁专班反复论证,制定了科学、周密、安全的拆除方案,选定了技术条件好、实力强的专业公司实施拆除作业。

 在房屋被拆除后,江陵分局迅速转运建筑垃圾,对整个场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状,并计划在下年度春季植树造林时进行复绿植绿。至此,江陵分局所辖段面历史遗留建筑物及违章建筑基本清零。

 

水线房拆除中

上门开展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