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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督导检查指挥部办公室“九个严禁”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来源: 局纪委发布时间: 2021-01-13责任编辑:田英俊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指令;

2.严禁虚报、漏报、瞒报、迟报相关涉疫信息;

3.严禁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4.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离荆、返荆不报备;

5.严禁组织参与不必要的聚餐、聚会活动;

6.严禁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7.严禁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推诿扯皮;

8.严禁随意发表涉疫言论、擅自传播、散布未经官方证实的涉疫信息;

9.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疫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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