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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秤”称什么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1年第9期发布时间: 2021-05-27责任编辑:邹瑜然


近日,一名被查处的腐败分子道出了自己的“生意经”:“按照不同工程项目的获利比例,盘算定下收钱的数目,如果哪个老板送得少了,就会以不同方式暗示索要,直至达到心中预期。”显然,此人心中有杆“秤”,只不过称的不是百姓需求、群众利益,而是自己的私利、物欲,是把手中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筹码。

“天地之间有杆秤”。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自然也要有杆“秤”。而且“秤”的标准要校准,“称”的对象别找错。若将“帮人办事,收人钱财”作为“秤”的标准,不仅使自己越过纪律底线、法律红线,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更是毫无公平可言,践踏了公权力、败坏了党的形象。那么,党员干部心里该有杆什么样的“秤”,该用来“称”什么?

用理想信念之“秤”,“称称”自己是否初心依旧。理想信念须臾不可滑坡。每名党员干部应时时思考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常用这杆“秤”,“称称”自己理想是否蒙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坚如磐石。如果淡化了、磨损了,就必须立即警醒、深刻反思,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及时校准为民之心,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

用岗位职务之“秤”,“称称”自己是否不负重托。岗位职务是组织授予、人民托付。党员干部要用岗位职务之“秤”,“称称”自己究竟为老百姓做了些什么、为当地发展留下些什么。唯有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实实在在干事,用过硬的成绩和群众的肯定说话,拎得清、“称”得准,才能行得正、走得远。

用党纪国法之“秤”,“称称”自己是否清正廉洁。干净是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过不了这关,就不可能管好用好权。要时刻用党纪国法之“秤”,“称称”自己是否遵规守纪、清廉自持。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和灵魂深处恪守“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原则,坚决防止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努力抵达清风明月不染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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