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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

来源: 荆州廉政网发布时间: 2021-07-16责任编辑:邹瑜然


2021年中考、高考录取工作已经陆续开始。为进一步严明升学期间有关纪律,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荆州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一、石首市调关镇来家铺村党支部委员周忠喜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6月28日,周忠喜在调关镇来家铺村自己家中为其女操办“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70余人参加,共计收受礼金15000元。周忠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还。

二、监利市棋盘乡孙熊村原副主任熊本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8月24日,熊本祥在朱河镇某农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20余人参加,共计收受礼金6000元。熊本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还。

三、石首市团山寺镇过脉岭村党员刘超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6月20日,刘超在团山寺镇过脉岭村自己家中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80余人参加,共计收受礼金20300元。刘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还。

四、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高潭口水利工程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范艳红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8年8月28日,范艳红在洪湖市黄家口镇某酒店为其女操办“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10余人参加,共计收受礼金4300元。范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还。

荆州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上述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知敬畏。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不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党员干部教育不力、监管不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荆州市纪委强调,当前,纪律松弛风险仍然存在,作风问题仍然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作风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强化日常监督,对本地本单位今年有子女中考、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摸底登记、教育提醒,开展廉洁自律承诺,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操办或授意委托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严禁采取提前、分期分批、分地点变相操办等隐形变异方式举办“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严禁利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严禁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升学、入学费用。

全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党组织要强化对教师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制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社会风气。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荆办发〔2014〕5号),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防疲劳厌战,紧盯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盯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快速查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化风成俗,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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