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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0年决算公开信息

来源: 公安分局发布时间: 2021-09-18责任编辑:江雅琴


 

第一部分  目录

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主要职责

(三)机构设置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五)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公告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位于公安县孱陵大道29号,由荆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批准文号为荆机编[1999]46号,分局法人代表高卫军,组织机构代码12421000422207765B,为省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代码218007009,主管单位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依法负责对所辖长江河道堤防实施管理、建设,确保堤防工程完整;隶属公安县长江干堤防汛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所辖堤防的防汛工作,保障荆江分洪区内及虎西备蓄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机构设置

机构编制人数528人,核定2020年财政补助人员253人,年末遗属人员人员17人,长期聘用人员15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水利厅关于河道堤防岸线管理关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建议精神,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开展长江大保护和河道岸线管理;按照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四个四”目标,积极打造公安分局长江大保护,绿色银行、景区堤防、智慧堤防四个品牌。

五、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收入合计701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1.68万元,经营收入177.58万元,其他收入880.72万元。2019年年度总收入880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0.55万元,经营收入594.27万元,其他收入2022.86万元。

2020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788.2万元,减幅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8.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416.6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42.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在职转退休43人,财政补助收入相应减少。二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经营收入减少。三是2019年,各级部门加大对长江大保护、河道岸线管理、码头取缔复绿等相关投入,相关项目收入增加。2020年度,按照“六稳”“六保”兜底的要求,相关收入减少。四是地方财政堤防维护费返还款大幅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支出767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5.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41.8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1263.16万元,防汛723.51万元,经营支出94.16万元。2019年,支出总计780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9.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5.88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1676.94万元,防汛30万元,经营支出24.11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127.81万元,减幅1.64%。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73.5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04.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9.73万元,经营支出增加70.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对比2019年,在职人员转退休43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为切实履行“六稳”“六保”兜底,公安分局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相关堤防项目支出。三是2020年,受长江流域特大汛情灾害的影响,公安分局所辖堤防水毁现象严重,为积极投入防汛抗灾及水毁项目修复,加大了防汛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5.33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6.19%,主要用于分局及所属单位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5.3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承担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2、农林水事务(类)7203.09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93.8%,主要用于堤防日常管理及防汛救灾方面的支出,具体是:

(1)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263.1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堤顶、堤坡维修、平台、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生物隐患防治,管理房屋整修,防护林营造和管护,护岸工程、水闸工程养护维修,通信设施维护,水政监察,安全生产,河势监测等。

(2)水利(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521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水利(款)防汛(项)723.5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防汛通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毁项目维修、防汛会议等。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3万元(人员经费4534.25万元,公用经费528.75万元),项目支出671万元;决算数为59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18万元(人员经费4634.25万元,公用经费468.93万元),项目支出8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大于预算227.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59.82万元;二是中央追加水利救灾资金预算20万元;三是因防汛、水毁项目维修资金短缺的实际,申请调剂各级不可预见费187万元。

(三)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9.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三公”经费减少6.68万元,下降比例39.5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按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核减公务接待费。

(四)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所属14家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41.84万元,其中:办公费34.93万元、印刷费12.25万元、咨询费3.5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12.18万元、邮电费5.06万元、物业管理费9.33万元、差旅费25.01万元、维修(护)费93.47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10.19万元、劳务费190万元、委托业务费27.03万元、工会经费185.48万元、福利费19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9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8万元,降低22.3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

(五)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3万元。

(六)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固定资产净值1562.71万元,其中:房屋1289.88万元,通用设备102.16万元,专用设备58.43万元,图书档案4.13万元,家具用具27.2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均为其他用车。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1.1绩效目标设定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要求,预算单位需根据行业规划、部门职责填报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公安分局申报的2020年整体绩效总目标为:维护堤防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堤防防汛作用。

1.2.预算配置

2020年6月24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公安分局岗位设置总量448人,实际认定在岗数量275人,2020年决算报表填报单位实际在职人数27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276/448*100%=61.61%。

1.2.2重点支出安排率

年初预算7185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30万元,其中:堤防维护910万元,防汛专项支出20万元。按照重点项目支出是指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口径,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中重点支出总额为930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100%。

2.预算执行

2.1资金使用

2.1.1支出预算执行率

年初支出预算71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5.14万元,项目支出930万元。决算报表调整支出预算790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5.74万元,项目支出2216.04万元,经营支出94.16万元。年度实际支出决算数790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7.59万元,项目支出1986.67万元,经营支出94.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9.37万元。

2.2预算管理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堤防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护堤护岸林管理制度》、《堤防管理周检月评制度》、《涵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2.2.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由湖北有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负责实施。监理公司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工程监理部),项目资料显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基本落实到位。

2.2.3资金使用合规性

2020年未发生上级审计、纪监部门检查发现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未出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事项。项目支出范围符合《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269号)规定,资金实行专款分账核算,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挤占挪用情况。

3.产出

3.1防汛抗洪

3.1.1堤防维修养护长度及频次

公安分局按照每2公里堤段配1人的标准,组建84人的专职岸线管理员队伍,聘请54名责任心强人员任协管员,推进岸线管护由线向片整体拓展,对所辖303.5公里堤防落实每日一巡,并进行周检、季考。抽查巡堤记录资料,制度得到落实,周检中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3.1.2崩岸险情整治

对辖区内险情,及时处置,排除安全隐患。2020年完成南五洲2处新增崩岸险情的整治,完成石方1.25万m3,完成投资200万元。

3.1.3河道岸线治理

2020年公安分局对对旺能发电厂取水管道、207国道虎渡河大桥、闸口供电所地勘、渔子口上堤道路等8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岸线管理员坚持每日一巡查,发现问题主动制止,及时记录、拍照。全年共发现和现场处理、制止各类违规行为54起,并依照职权及时进行了处理。

3.1.4河道整治和堤防加固工程后续验收及资料整理归集

根据市河道局统一安排,开展了三峡后续荆州一期河道整治工程第一批项目资料整理及验收工作。

3.2堤防管理

根据项目验收鉴定书和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结算资料,项目内容:沥青灌缝养护82.3km、C30路面维修121m³、泥结路面养护800㎡、碎石路面养护800㎡、堤肩整形土方1063m³已全部完成。堤坡保洁、除杂303.052km、草皮更换47130㎡、堤坡整形土方2540m³、垃圾清运600m³已全部完成。2020年度完成林地翻耕6,062亩、林地高杆杂草清除2次合计14,738.9亩、平台整治土方1,580m³已全部完成。标志、碑、牌养护和维修数量280块已全部完成。白蚁普查和防治、白蚁翻挖整治已完成。植树26,370株、三年以下幼林树干涂白113,490株、林地防病治虫3,820亩、树木修枝3,980亩、防护设施新建或维护800m已全部完成。护岸工程维修面积325㎡、排水沟疏通清理数量16,050m、护岸坡面灌木和杂草清理数量51,700m已全部完成。小型涵闸附属设施维修养护22座;中型涵闸附属设施维修养护1座已全部完成。

3.3水政监察

3.3.1堤防“八乱”集中整治工作量

全年开展堤防“八乱”整治10余次,累计清除乱栽乱种218处,乱堆乱放413处、乱搭乱建23处,完成长江干线砂场取缔整治堆场码头24处,整治面积235亩、清除弃碴3.8万方、覆盖土方1.9万方、复绿植树4556株。2020年被市河道局授予“水政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3.3.2水法规宣传频次及覆盖面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水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县电视台、新闻广播媒体对市民滚动宣讲;与沿堤各级河长办协作,采取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的方式,全局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涂刷墙面宣传标语588m2,制作宣传标牌122个。

3.4政府中心工作

3.4.1精准扶贫攻坚

为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组织1名疑似残疾人员进行残疾鉴定,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产业帮扶项目东进牧业牲猪养殖基地经济效益显著,包点扶贫代市村46户入股贫困户参与第4次分红,分红金额合计16.9万元;成功引进家驻村企业,辐射带动代市村贫困户60余人参与就业务工。2020年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任务,驻村工作队被评为“全县精准扶贫优秀驻村工作队”。

3.4.2扫黑除恶

根据统一布置,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堤防管理中侵占堤防管理用地、破坏管理设施、未批先建,国有资产管理中强占公共住房、门店等方面情况进行摸排清查。排查出强租分局原化工厂房屋场地线索一条,并及时进行处置。

3.4.3信访维稳

全年接待来访人员16余人,对反映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政策解答。

3.5产出质量

3.6.1管理堤防安全运行,未出现溃堤、倒坝、堤防设施损毁情况;堤防维护项目整体验收合格;2020年整治崩岸险情整治2处,均达到设计要求;公安分局在地方政府部门对单位考核结果中,公安县2020年绩效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公安分局对水政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置;2020年全面完成当年精准脱贫出列任务,计划完成率为100%;对来局上访人员,坚持热情接待,做到了进得来,谈得拢,送得走的要求,认真倾听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其反映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内部,工作到了县信访局的肯定,未出现外出上方事件。

4.效果

4.1社会效益

4.1.1堤防主体工程及设施设备缺陷率

通过维护保养,保证了辖区内堤防主体工程完好,崩岸险情得到及时处置,堤防附属设备故障率降低。2020年获得市河道局“先进集体”和被授予“堤防管理先进单位”。

4.1.2保障堤防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

通过公安分局职责履行,保障了堤防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发生设计标准内洪水,区域内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会受严重影响。

4.2经济效益

4.2.1区域内经济投资保障效益

堤防牢固,长江安澜,将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增强投资安全性与可靠性,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安心设厂生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2.2水利经济效益

2020年在市局考核中获“水利经济一等奖”,但未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评价利用禁脚地发展经济林取得的收益情况。

4.3生态效益

4.3.1生态效益

在实施护坡、吹填工程时结合灭螺减少血吸虫病发生,改善了生态环境;栽种防护林带和草皮形成沿江绿色风光带,有效改善了居住环境;避免了洪灾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维持了生态平衡。

4.4可持续影响

4.4.1可持续影响能力

堤防是沿江修建的一种挡水建筑物,具有挡水、束水、输水、防潮、防浪等功能,是防洪的屏障。堤防所在区域有人口密集、城镇多、工业生产及交通运输比较发达等特点。若一处堤防决口直接或间接影响周围的地区,甚至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因此,河道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资金支持方向、分配方式上看,中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发现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未按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进行细化,未形成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所填报绩效指标不能全面反映年度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二是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部分制度、规定未得到严格执行;三是项目验收考核把关不够严。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年度非公共预算安排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测算不准确,未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预算拟定未考虑实际工作量及标的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存在差异;三是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足,考核验收人员对标准尺度的把握有待提高。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①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省财政厅预算编报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绩效目标设置应依据行业规划和部门职责全面反映,绩效指标应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形成清晰,可衡量的具体指标,以便全面反映部门成本控制,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状况。②应积极向省财政主管部门反映预算批复滞后于项目实施时间的问题,针对日常性维护项目,工作量及资金量各年度使用较为均衡,为保证规范动作及管理,向上级部门争取将此类工作的招投标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以利于项目的规范管理。③规范项目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招标;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实施,并做好项目痕迹管理工作;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相关文件、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申报材料、评审资料、统计资料、日常监管图文材料、会议纪要、支付凭据等统一保管并存档。④按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项):反映部门派出流域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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