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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水文化建设规划

来源: 水利部发布时间: 2022-03-22责任编辑:邓祥虎


前言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文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把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水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利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保护传承弘扬利用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为水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水利事业肩负着为人民群众提供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先进水文化的历史使命,须将水文化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考虑。水利行业作为发展水文化的主力军,要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治水实践,以保护、传承、弘扬、利用为主线,以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水文化建设,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十四五”水文化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全国水利系统今后五年水文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总体要求和建设任务面向全国,水利部牵头实施的重点项目对地方水文化建设起带动作用,并在总体要求和建设任务等方面进行引导与指导。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工作现状 1

(二)形势要求 2

二、总体要求 3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规划目标 6

三、水文化保护 6

(一)开展重要水利遗产调查 7

(二)推动重要水利遗产申遗 7

(三)组织开展水利遗产认定工作 7

(四)强化水利遗产保护的技术支撑 8

(五)组织开展非工程类水利遗产保护前期工作 8

四、水文化传承 9

(一)开展水文化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 9

(二)开展水文化研究交流活动 11

(三)开展重要历史治水名人推介活动 11

(四)加强水利史志编撰 11

(五)加强党领导人民治水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 12

(六)专群结合传授水文化知识 12

五、水文化弘扬 14

(一)加强水文化成果展示 14

(二)加强水文化传播 16

(三)推进水文化与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融合发展 16

(四)繁荣水利文学艺术 17

(五)推进水文化交流 17

六、水文化利用 19

(一)编研系列水文化建设相关标准 19

(二)着力推进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 19

(三)提升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 20

(四)大力推进水文化与产业相结合 22

(五)以江河湖泊为纽带推进水文化普及提升 22

七、保障措施 24

(一)加强组织领导 24

(二)创新管理体系 24

(三)强化政策引领 25

(四)加大资金投入 25

(五)注重人才培养 25

(六)加强信息化支撑 26

 


一、现状与形势

(一)工作现状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文化建设,2011年颁布《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2013年至2018年先后实施两个“水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水文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践依据。在水利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水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水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完善。2018年,水利部机关司局“三定”方案中明确了水文化职能,初步形成机关司局指导、直属单位负责、社会团体及其他各方参与的水文化建设工作架构,水文化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逐渐完善。

水文化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水利行业和社会研究机构对水文化的理论内涵、框架体系、主要内容等开展广泛研究。水文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持续加强,以服务治水实践为核心,在治水理念、治水思路、内涵要义、价值取向、制度建设、实践推进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

水文化建设实践持续推进。水利遗产认定、评价标准等应用研究有序推进。北京、江苏等地完成了本区域水利遗产普查登记工作,并在长效制度保障、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以中国大运河为代表的水利工程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6处古代灌溉工程先后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征集持续开展,为水利工程的文化建设提供了借鉴。

水文化传播成效明显。依托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水利科普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和水利设施等开展水情教育活动,营造了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的社会风尚。出版以《中国河湖大典》《中华水文化书系》等为代表的一批水文化图书。策划制作一批具有水文化特色的动漫、视频以及文创产品等,有力促进了社会公众水文化意识的增强。

尽管水文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水文化认识不统一,各地水文化工作基础差距较大,水文化建设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水文化建设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水文化建设经费难以得到保障,水文化建设队伍能力亟待提高,水文化传播弘扬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问题,与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形势要求

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新部署对水文化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水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贯彻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新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挖掘水文化时代价值,丰富水文化的时代内涵,以水文化的繁荣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加强水文化建设提出新需求。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生活品质、生产发展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水的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水利建设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利工程和河湖治理的景观性、生态性、文化性等方面的新要求。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水文化的价值引导作用,把治水实践中的新认识、新做法、新经验升华为文化层面的认知,使水文化的建设过程成为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赋予水文化建设新的使命任务。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水利政策制定、水利投资方向、水利工作安排、水利规划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等各方面。水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国家水网建设,强化河湖保护治理,提高水资源智慧管理水平。加强水文化建设是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要高举文化自信旗帜,心怀“国之大者”,推进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发展,在全社会树立人水和谐、人水共生理念,推动水利事业的跨越性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水文化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立足治水实践,以水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利用为主线,加强水文化系统研究,加快推进水利遗产的系统保护,保护运用好党领导人民治水的红色资源,建立健全水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深入挖掘水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积极开展水文化宣传,努力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高举旗帜,服务大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和世界意义的水文化精髓,深入挖掘水文化的精神内涵,彰显水文化持久影响力,营造与时俱进、健康向上的水文化发展新局面。

——以人为本,立足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发挥人民群众在水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文化民、以文育民、以文惠民,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取得最广泛的群众根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水文化建设。从治水实践中及时总结、培育和提炼水文化,注重运用水文化成果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心怀敬畏,强化保护。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在水利建设中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禁止对水利遗产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在对具有历史文化属性、革命文化属性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改建扩建时要保护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传承传统水利智慧,切实保护好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工程。

——统筹规划,多元发展。突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注重跨地区跨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与区域和流域发展战略、各类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统筹考虑全国地域广泛性、文化多样性、资源差异性,推进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倡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不断丰富水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促进水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多元发展。

——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破除制度性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推进水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紧紧围绕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开展研究和实践,充分挖掘水文化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特征,以水利遗产管理认定、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为重点,统筹推进水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与利用。

(三)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力争实现“水利遗产保护显著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文化品位明显提高,水文化公共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丰富,水利行业文化软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水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的总目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完成30处以上国家水利遗产认定;推动水利工程与文化深度融合,推出30处以上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宣传推介著名历史治水人物,精心创造一批优秀文学文艺产品;旗帜鲜明地讲好中国故事水利篇,推进中国水文化走出去;提升水利职工干部文化素养。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水文化建设格局。

到2035年,基本建成完善的水文化规划体系和保障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遗产保护和认定管理体系,重要水利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利用,建成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体系,治水理念进一步深化,水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全面融入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文化建设工作与建成文化强国目标要求基本适应。


三、水文化保护

(一)开展重要水利遗产调查

开展全国重要水利遗产调查工作,鼓励各地利用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遗产调查。科学构建水利遗产的分类体系,制定统一的调查规程和标准等规范文件。系统整合各地区各单位已有调查成果数据,补充开展未实施水利遗产调查区域的调查工作,推进全国水利遗产名录建设。启动水利遗产保护标识工作,有序推进已调查认定的水利遗产标识设立工作。

(二)推动重要水利遗产申遗

推动重要水利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世界和国家级遗产名录。对列入相关名录的水利遗产,做好跟踪指导和后续利用,充分发挥水利遗产的社会文化功能与示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水利遗产认定工作

启动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重点认定一批治水特色鲜明、历史文化及科技价值重大、安邦惠民价值突出的水利遗产。完善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的标准、程序及管理办法,强化国家水利遗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将水利遗产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水利遗产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实现水利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的目标。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省级、市级水利遗产认定工作,强化水利遗产系统性保护。

(四)强化水利遗产保护的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校现有的水利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技术支撑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水利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研究。针对水利遗产分类保护修复等关键工作,研究编制系列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具体保护工作的实施。推动水利遗产保护相关规范制度的修订。

(五)组织开展非工程类水利遗产保护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非工程类水利遗产的分类、特征、价值及其保护问题与措施等方面研究。启动非工程类水利遗产的调查工作,重点对水利古籍文献善本、水利历史档案、水利历史碑刻题刻、历史水利管理建筑设施或遗址遗迹、河源文化及河流故道线路遗址遗迹、禹迹等重要水利人物相关文化遗存遗迹、传统水利科学技术等开展前期挖掘、调查及抢救性保护,推进研究构建非工程类水利遗产分类调查数据库。


专栏1  水利遗产系统保护

01 制定水利遗产认定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国家水利遗产申报书编制导则”“国家水利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国家水利遗产管理办法”“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等制度办法。

02 启动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

在全国范围每两年开展一次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结合水利部门职能,以治水实践为核心,按照自愿申报、省级推报、专家评审、部级审定、动态管理等程序组织实施,并予以授牌。

03 水利遗产分类保护

依托已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名录中的水利工程,打造水利遗产保护的示范高地。推动符合条件的水利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世界级遗产。积极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重要水利遗产调查,保存实物、资料,建立遗产台账。对濒危水利遗产实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

04 规范“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申报工作

完善国内世界灌溉工程申报评选程序,建立认定评估标准,加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后续保护和展示利用。

05 启动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

积极开展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制定出台《百年水文站认定办法(试行)》,建立“百年水文站重点保护名录”,加强百年水文站的保护及宣传展陈,加强水文站的保护以及水文历史遗产和科技的传承,促进水文站持续稳定运行。

 


四、水文化传承

(一)开展水文化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

深入挖掘黄河治理的发展演变、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 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方法、路径、策略研究。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特征及传承,挖掘长江治理保护历史经验与时代价值。挖掘大运河历史价值,传承大运河文化的生命力和精神内涵。开展流域和区域的水文化研究、史前水利与文明起源研究,追溯水文化历史起源,坚定文化自信。

鼓励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社会团体及专业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各类调查研究、专题研究和专项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出版一批学术著作。


专栏2  水文化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

01 以江河湖泊为重点开展水文化研究

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水利遗产的资源调查,开展黄河法治进程史、黄河治理断代史、传统治河技术演变、黄河农田水利灌溉等方面的研究,为黄河流域治水提供经验,推动流域管理水平的提高。探索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的研究成果转化方式。开展鄱阳湖、洞庭湖等重要湖泊流域变迁、保护与治理史研究,挖掘文化内涵。开展三江源、淮河源、漳河源等江河源头研究,追溯江河水文明之源,挖掘江河源头蕴含的民族历史文化精神内涵。

02 流域和区域的水文化研究

以具有代表性的古代水利工程为依托,开展流域和区域的水文化研究,重点开展传统水利工程与水文化互动关系的研究。推动三峡库区水文化资源调研、保护与研究,重点开展白鹤梁水利遗产的研究。开展近50年长江流域治理综合规划和治水理念演变研究。开展巴蜀、荆楚、吴越等区域水文化研究。

03 史前水利与文明起源研究

以良渚古城遗址中的水利工程为契入点,开展良渚遗址与我国水利工程的起源之间的关系研究。以大禹治水传说、禹迹图等为契入点,开展史前水利与文明起源研究。

04 水文化基础理论研究

开展中国水文化与传统哲学方面的研究,提炼中国治水方略中的哲学精髓;厘清水文化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推动人水和谐的理论创新。


(二)开展水文化研究交流活动

聚集学术力量,构建水文化研究平台。依据重点江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举办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依托水利遗产保护与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等研究机构开展中国水利史和水文化的学术交流,搭建高层次、高水准的水文化对话交流平台。

(三)开展重要历史治水名人推介活动

研究挖掘历史治水人物的相关治水事迹、治水理念、治水方略、治水精神等文化内涵,推广宣传“历史治水名人讲堂”“历史治水名人有声故事”。以历史治水名人为原型,开发制作形式多样的文创产品和科普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生动通俗的形式,传播治水名人故事,传承弘扬科学治水理念和为民治水精神,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

(四)加强水利史志编撰

做好水利史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充实水利史志记载手段,提高史志编撰质量。组织《中国水利通史》《中国古代水利法规选编》编撰工作;积极促进首批“中华名水志文化工程”高质高效完成,推出一批名水志精品著作,推动地方水利史志出版。推进史志资料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创新开发史志资源应用方式,发挥水利史志传承水文化和纪实、存史、资治、教化等方面的功能。

(五)加强党领导人民治水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水历程的系统梳理和挖掘,开展具有红色基因的水利遗产资源调查,纳入水利遗产名录。提高革命文物和红色遗迹保护水平,结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水红色资源的系统性保护。结合长征文化线路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平台和载体,针对原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开展水利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开展“人民治水·百年功绩”推荐宣传活动,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治水成就。推动重要革命根据地围绕治水主题进行展览展示馆建设,对江西瑞金山林水利局旧址等革命文物和红色遗迹以适当方式进行提升改造,展示具有红色基因水利遗产资源的丰富文化内涵。

(六)专群结合传授水文化知识

鼓励各级各类水利院校探索有效的水文化教育模式,将水文化课程纳入水利专业必修课,融入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办学理念中,创新以水文化为载体的教学课堂、素质拓展课堂和实践课堂体系,使水利院校成为传承和弘扬水文化的重要阵地。

在中小学、高校和党校等课堂传授水文化知识。统筹利用水文化的历史遗存、革命文物、水情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水文化研学实践和科学普及等活动。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编写适合中小学生、具有地方特色的读本读物。


专栏3  长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01 长江文化传播弘扬

编辑出版长江水利史、长江文化系列丛书。鼓励建设长江文化(水利)博物馆,建成一批富含长江上、中、下游地域特色的水情教育基地。推进长江文化品牌战略,打造能够延续历史文脉,突出文化内涵的创意品牌。

02 长江文化利用提升

编制长江流域的水文化建设规划。依托长江沿线众多水利遗产、河流湖泊等开展创意水文化旅游,推进长江历史文化和山水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水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乡村建设等,增强长江文化利用活力。分批次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文站文化提升工程。

03 长江文化精品建设

鼓励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荆江分洪工程、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等当代大型水利工程实施文化保护与提升,推出长江文化精品。依托武汉江滩、南京外秦淮河等水利风景区,结合岸线城市公园建设,推动长江岸线公共廊道空间的文化提升。依托丹江口、漳河水库、江垭、湖南东江湖、芷江和平湖等水利风景区发展创意文化旅游产业。推动长江流域具有代表性的汉江、湘江、澧水、沅水等支流的水文化建设。


五、水文化弘扬

(一)加强水文化成果展示

依托水利工程设施、流域水文化展馆、地方水文化特色场馆等载体,构建水文化展览展示体系。加强全国重要水文化展览展示场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文化展示利用设施体系,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水文化展陈活动,全方位、多视角诠释水文化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时代价值。鼓励已有的水文化展览展示场所以改造升级为主,进一步提升保护研究、展示教育和传播水平。依托“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加强水文化数字化产品制作和推广。开展水文化展馆数字化建设工作,采取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手段,让水文化阵地与载体从“线下”走向“线上”,使水文化“动”起来“活”起来。


专栏4  建设一批重要水文化展览展示场所(馆)

01 依托水工程设施建设展览展示场所

围绕三峡、南水北调、小浪底、大藤峡等大型水利工程打造特色水文化展示示范平台,传承弘扬水文化。适当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国家重点水工程展陈场所,系统展示大型水利枢纽底蕴深厚的水文化。

02 建设流域水文化展示场馆

推动建设黄河国家博物馆、太湖治理展示馆及太湖水文化馆、海河防潮闸文物陈列展览,升级改造黄河博物馆、治淮陈列馆等,集中体现水文化精华、反映流域千年治水进程和治水方略发展。推动其他流域展览展示场所建设,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水文化展示平台。

03 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特色水文化场馆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各具特色的水文化场馆,在江苏、重庆、河南等地建设水工科技馆、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水文博物馆、都江堰水文化传播体验园、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南水北调移民纪念馆等特色场馆,综合展示各地水文化成就,开展水文化宣传教育。

04 发挥好中国水利博物馆引领作用

优化征藏展教链条,每年推出3~5个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专题展览,持续创新“水博学堂”“水博讲堂”等水情教育品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水利遗产的价值挖掘和保护修复研究,开展具有红色基因的水利工程及重大水利事件的深度研究。立足数字赋能,探索构建国内一流的水利遗产数字化保护、展示和科普教育成果体系,实现成果开放共享。进一步发挥好全球水博物馆网络的平台作用,深化水文化交流合作。


(二)加强水文化传播

依托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网络新媒体,结合水利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抢抓重要水利政策出台的契机,以刊发专题报道、组织主题采访活动和定期发布等方式,宣传水利重大成就和典型经验、水文化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水利好声音。水利行业报、刊、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将水文化传播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培育水利部网站、水利部官微、《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杂志,以及中国水文化网、《水文化》杂志等行业媒体,弘扬传播水文化。

做好水文化著作和音像作品编辑出版工作。编辑出版一系列水文化科普教育读物,为水文化教育提供支撑。鼓励支持水文化主题电影影片、广播、电视、短视频及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制作,丰富水文化传播形式,提升水文化传播社会影响力。

组织形式多样的水文化主题活动。开展水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系列活动,展示内涵深刻、丰富多彩的水文化。开展“最美家乡河”“节水中国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各具特色的水文化主题活动,如“江苏最美水地标”“大禹祭典”“都江堰放水大典”“汨罗江龙舟赛”“钱塘江唐诗之路”等。

(三)推进水文化与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融合发展

加强水利单位文化建设,逐步推动将水文化建设融入水利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过程。积极开展“时代楷模”“最美水利人”等全国和水利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加强水利行业的诚信教育引导,建设诚信水利。以“维护河湖健康”为主题,推进“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行动,不断壮大水利志愿服务队伍,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水利职工干部文化素养。

(四)繁荣水利文学艺术

围绕党中央及水利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以重点水利文艺主题作品为推进方向,大力开展水利文艺创作。服务水利中心工作,推动创作一批蕴含时代精神、水利特色的水利文学艺术精品力作。组织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和音乐舞蹈戏剧工作者等文艺、文学创作者深入大江大河、水管单位、水利建设一线采风,挖掘治水理念、治水故事、治水人物、治水成就等内容,创作文艺、文学作品。通过举办丰富多样的水利文艺节展活动,开展水利主题文学作品征文,举办水利主题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讲好中国故事水利篇。

(五)推进水文化交流

抓住共建“一带一路”等契机,充分利用国际水事活动和国际水组织平台,加强国际水文化合作交流。创新宣传与交流手段,开发一批对外水文化宣传产品,传播中华治水理念、治水经验,讲好中国治水故事,传播好中国水利声音,提升中国水文化的影响力。加强与联合国涉水组织的联系。


专栏5  讲好黄河故事

01 黄河流域水利遗产资源调查

按照黄河流域水利遗产的类型,以古灌区、古灌渠、古渡口等水利遗产为重点,开展黄河流域水利遗产的资源调查,对其地点、数量、工程规模、管理状况、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深入挖掘具有红色基因的水利遗产,建立黄河流域重点水利遗产名录。按照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求,推进黄河流域水利遗产系统保护。支持黄河流域古灌溉工程遗产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优先遴选黄河流域水利遗产进入国家水利遗产认定范围。

02 依托多种媒体传播黄河文化

围绕介绍黄河历史、传播黄河文化、讲述黄河治理等方面,通过网络和新媒体重点从“治黄方略”“治黄历史名人”“著名事件”等方面策划组织刊发稿件;主动策划重点报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经验成效,治黄重大举措,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思路、举措、成效;择优推介黄河沿线具有传播黄河文化功能的水利风景区,以沿黄各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已有黄河故事为素材,进行整理加工,利用媒体平台进行推广。

全力以赴做好《中国黄河文化大典》编撰出版工作,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编辑出版《黄河发源入海图》等,加强对黄河文化、古代治黄理念、技术和成就的宣介推广;打造黄河文化数字知识库,包括电子图书、图片、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为读者提供快捷、全面、权威的黄河文化与知识服务;推出黄河文化数字博物馆,通过线上展厅和文字、图片、影像、录音解说、增强现实(AR)合影、虚拟现实(VR)漫游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展示黄河文化。

03 打造黄河文化文艺精品力作

协助北京广播电视台拍摄纪录片《黄河安澜》,协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拍摄纪录片《大黄河》;推出“黄河文化地理”大型策划,围绕黄河治理历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黄人物精神等进行采风创作,讲述黄河故事,弘扬黄河精神。

04 黄河故事研学旅游开发

依托黄河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国家水利风景区等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博大精深、内涵深厚的黄河文化;针对中小学生研发黄河历史故事、研学旅游课程。


六、水文化利用

(一)编研系列水文化建设相关标准

推进修订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标准定额。梳理现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定额中与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及内容,积极推动把水文化的元素及相关要求列入有关规范、标准、定额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编制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建设标准与规范。

(二)着力推进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

在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中融入文化元素。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具体环节中,引入哲学、历史、民族、建筑美学、生态环境学等方面的文化元素,突出文化底蕴、体现人文精神。对已建工程,充分挖掘历史、科技、管理、艺术等文化价值,重点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历史资料、实物以及人物故事素材,配建、扩建或提升相应展示场所。对在建与新建水利工程,要在规划设计环节统筹考虑水文化元素,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品位,依据工程特点配建水文化、水利科普、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场所或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国情水情教育。

(三)提升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

在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要充分挖掘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发挥其文化功能,将水利工程与其蕴含的文化元素有机融合,突出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形成各具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优势。在水利风景区重要节点设立水文化展示设备设施、场所场景,提升水利风景区的水文化宣传功能。加快推动一批依托重大水利工程的水利风景区设立、认定,推动各地建设一批生态与文化特色鲜明的精品水利风景区。围绕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等,推出一批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结合河流水系和绿环绿廊绿楔绿道,串联库、渠、塘、河、湖等水利风景资源,推动水利风景区集群发展。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及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为重点区域,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的文化廊道。


专栏6  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提升

01 开展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征集

积极开展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推选和示范推广,在“十四五”时期评选30处以上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彰显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讲好水利工程的文化故事,发挥水利工程在水文化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开展水利工程文化提升途径研究,以重大水利工程为依托,研究并试验性建设一批示范性文化提升项目。

02 研究编制“水利工程文化设计规范”等标准

梳理整理原有水利工程的规程和规范并进行修订,增设水利工程文化设计、概算、施工、监理、管理等相关内容,推动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进编制“水利工程文化设计规范”;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探索加入水文化内容;探讨研究在水利工程概算项目中调整增设水文化内容。

03 在“一河一策”治理中融入水文化内涵

在“一河一策”修编修订中明确水文化提升目标导向,推动生态景观与文化传承相结合,将当地的风土人情、传统文化、历史沿革、人文轶事等内容融入河湖治理,展示河湖与地域的文化特色,发挥河湖治理的综合效益。

04 将文化要素融入“水美乡村”建设

在推进农村河道整治、护坡筑岸、加固堤防、美化环境等工作中,挖掘和融入文化要素,积极建设亲水平台、休闲栈道、文化长廊等景观设施,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功能,活水系、护岸线、兴文化,打造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


(四)大力推进水文化与产业相结合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市场为导向,深度开发水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水文化+”的产业体系有效发展路径,推进水文化与影视、演艺、教育、出版、网络、信息、旅游、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塑造一批富含特色的水文化品牌。深入挖掘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开展最美水地标认定与宣传推介,助推所在区域农业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价格附加增值,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换途径。以黄河、长江、大运河沿线为重点,深入推进文旅融合,推出一系列高品质的具有水利特色、富含文化内涵、符合时代审美、贴近现实需求的水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五)以江河湖泊为纽带推进水文化普及提升

依托黄河、长江、大运河等重要江河,沿线建立绿道和碧道等亲水空间,打造文化生态圈;依托沿线具有重大历史、科技、社会、景观价值且保存较好的水利遗产,打造高品质的滨河休闲带、江河风情走廊、水利科普园地、廉政教育基地。推动地方政府围绕本地区河流和水系开展水文化体系构建,鼓励北京“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水系恢复、成都百里蜀水文化风光带等城市河流水文化风貌构建。推动江河寻根溯源及发源地立碑标记工作。在系统总结黄河、长江等重要江河溯源工作做法经验基础上,开展江河溯源规范研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科学、准确认定河流的发源地并立碑标记。


专栏7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任务

01 深入挖掘和丰富大运河文化内涵

按照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求,开展大运河沿线水利遗产调查,摸清水利遗产家底。对运河沿线的古闸、古坝、古堤、古码头等重要水利遗产进行修缮与修复,推进大运河水利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护。强化大运河文化内涵挖掘,结合时代条件赋予其新的时代含义和文化价值。

02 完善展览展示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博物馆、陈列馆,适当新建、改扩建博物馆或专题陈列馆,突出地方特色,建设既相互衔接又各具特色,一条主线、多点分布的大运河博物馆体系,提升展陈解说和宣传教育水平。

03 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

在扎实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围绕大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水资源,加强岸线保护,升级水利水运设施,加快恢复和提升大运河河道和岸线保护、防洪排涝功能,重塑“有水的河”现实载体。通过不懈的努力,力争尽早实现京杭大运河主要河段基本实现正常来水年份有水,适宜河段实现旅游通航,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南段和浙东运河现有通航河段实现绿色通航。努力推动大运河重点河段防洪排涝标准基本达标,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河湖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河道水域岸线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部采取积极有效形式加大对水利行业水文化工作的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文化建设工作,加强与宣传、文旅、文物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水文化建设统一领导,统筹谋划水文化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水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水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各级水利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强化水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价,统筹推进水文化建设工作。

(二)创新管理体系

各流域管理机构要明确水文化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水文化具体工作,将水文化工作纳入各级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构建中央与地方联动的水文化管理网络体系,建立水文化联络员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水文化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水文化工作的机构和具体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创新协作途径,鼓励和动员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水文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水文化工作格局。建立重大水文化建设咨询机制,建立不同层次的多学科、跨领域的水文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水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强化政策引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做好水文化顶层设计,因地制宜编制水文化建设指导性文件,将水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流域和区域的“十四五”水利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推动将水文化相关要求纳入国家和地方有关流域治理管理、河湖保护、水利工程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法规,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文化建设、管理、传播等制度保障体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加大水文化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在水利工程概算中列入水文化建设科目。同时建立激励与奖励机制,积极吸引、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投入水文化建设项目,通过资助项目、提供服务和捐赠等形式不断拓宽水文化工作资金渠道。

(五)注重人才培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水文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和干部职工水文化素养的培植,不断加大水文化研究、管理、传播等领域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水文化人才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以研究机构、水利高校为依托,成立水文化人才培养基地,为水文化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深入开展水文化教育培训,把水利史、水文化知识等内容纳入水利部门党政干部、党校、业务骨干等各类培训课程中,提升水利业务和管理干部的水文化素养。

(六)加强信息化支撑

结合智慧水利建设,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水利遗产普查、遗产认定管理、水文化传播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各地水文化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水文化管理智慧平台。构建水文化建设综合管理支撑网络平台,开发构建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管理系统,用于遗产申报、评价、认定、发布及后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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